锅炉使用的安全管理是什么?介绍了锅炉使用的安全管理。
锅炉使用安全管理: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“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办法”,在锅炉投入使用前或者三十日内,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,领取使用登记证。
使用租用的锅炉。产权单位应当向使用地登记机关申请使用登记证,并将设备的使用情况交给使用单位。用户应将登记证挂在锅炉房。并在锅炉的部位喷洒使用登记证号。
凡锅炉停止使用超过一年,使用该锅炉的单位须密封该锅炉,并须在密封后30天内向登记当局申请暂停使用,并将登记证明书的使用交回登记当局保存。
停止锅炉重复使用时,应当通过检验,并随检验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使用。锅炉须在重大维修后安装、移转及改装。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锅炉是在以情况下使用的。无变更登记申请:使用登记。在使用地点没有定期检查或定期检查。未经允许在原使用地变更使用。没有技术数据和铭牌,事故中就有隐患。。